| 提要文摘: | 本书主要是在两个层次上使用城市基层社会协同, 一个是主协同; 另一个是次协同。主协同主要体现在理念上, 它是指导城市基层社会秩序有序运行的总纲, 具体来说, 其主要立足于运用协同学原理, 探究基层社会系统内部机理的结构, 发现基层社会秩序自组织运行的规律, 把握基层社会系统动态平衡的趋势与方向。从这个角度来说, 基层社会协同不是具体的制度安排, 而是一个持续互动的过程、一种相对有序的平衡态。次协同主要体现在城市基层各类社会组织为实现社区公共利益, 以治理之艺术、协同之思维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比如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服务队等各类社区社会力量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使自身成为基层社会系统运动中的一个“序参量”, 进而开展各种以实现“小系统”协同的系列实践。在当下, 业主委员会及其行为虽然表现出了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建构性和社会性, 但是前进的道路充满曲折, 为此, 制度体制的革新与运行机制的创新便显得格外重要。换言之, 无论是从内部组织建设上还是从外部制度环境优化上, 业主委员会均需要进一步地培育与发展, 而培育与发展业主委员会的路径选择上提倡理念先行, 走理念、策略到实践的创新之路。一定程度上, 业主委员会权益表达的属性, 决定了治理是其处理内外部关系的原则与方法, 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与结果也是促进城市基层社会协同的外在呈现。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自组织与有序化离不开更多的犹如业主委员会这样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